杨丽放下电脑,看着我。
“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我没回答。
为什么不早点说呢?
因为我以为他说的是真的。
他说省着过。我就省着过。他说等他升上去了子会好。我就等。
我以为我们是一个团队。
原来只有我一个人在这个团队里。
杨丽帮我找了她们所里的一个律师,叫马志强。做婚姻诉讼的。
我跟马志强约了一次面谈。
他看完材料,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婆婆名下那套房,如果能证明是婚内收入购买,可以追回或者折价分割。”
第二句:“他每个月给母亲转账三万五,性质属于单方大额赠与,你可以主张这部分在离婚时少分给他。”
第三句:“你这几年用婚前个人财产补贴家庭的,有记录的话,可以主张返还。”
我说:“都有记录。每一笔都有。”
他看了我一眼:“你这个习惯,帮了你大忙。”
我说:“我不是为了打官司才记的。我是因为钱不够花。记下来,是为了知道自己还剩多少。”
他没接话。
最后他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提?”
“不急。”
“为什么?”
“我还有一件事没弄清楚。”
“什么事?”
“我想知道,他妈在外面怎么说我的。”
马志强没问为什么。他大概见过很多类似的事。
回家的路上我想了很久。
不对。
不只是钱。
如果只是钱,他可以说“我赚的我做主”。虽然法律上不对,但在亲戚面前,这句话是能站住的。
我要赢的不只是钱。
我要赢的是——让所有人知道,这十二年到底谁在付出,谁在寄生。
6.
过了两周,钱桂兰来了。
每年她要来住两三次,每次一两周。
这一次她说是来“帮忙带孩子”。可欣放暑假了,她说:“建军忙,你一个人也累,我来搭把手。”
搭把手。
她来的第一天,我做了四个菜。
回锅肉。番茄鸡蛋。清炒时蔬。紫菜蛋汤。
菜钱四十七块。
钱桂兰坐下来,扫了一眼桌子。
“就这些?”
我说:“妈,您想吃什么,我明天做。”
“昨天在建军公司楼下那个料店吃的,那个三文鱼不错。你怎么不买点好的?”
料店。三文鱼。
我不知道她说的那家店客单价多少。但我知道三文鱼超市里一斤五十多。五十多块等于我五天的菜钱。
“妈,家里平时做家常菜多。”
“家常菜也分好坏嘛。”她夹了一筷子回锅肉,“这肉太柴了。”
我没吭声。
那块肉是前腿肉。十二块一斤。比五花肉便宜四块。
我买不起五花肉。
不是买不起。是买了五花肉,后面三天的菜就得降级。
刘建军在旁边看手机,头也没抬。
“妈,差不多就行了。”
“我是为了敏华好。你在外面挣钱辛苦,回家连口好的都吃不上,说出去不像话。”
他嗯了一声。
我去厨房盛汤。
站在灶台前站了一会儿。
汤锅里飘着紫菜和蛋花。
紫菜两块钱一包,可以用三次。鸡蛋七毛一个。
一锅汤的成本不到两块。
她嫌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