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站在过我这边?”
他低下头。
我没再说话。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不是因为伤心。
是因为我在想第二件事。
一月份过户。
婆婆为什么选一月份?
三月份她开口让我出二十万给建国买房。
一月份就已经把房子给了建国。
她在三月份叫我出钱的时候,已经把我住的房子拿走了。
她是先拿了房子,再来要钱。
我越想越不对。
打开手机,查了一下建明的征信。
我们是夫妻,我有权查。
结果出来的时候,我的手在发抖。
不是害怕。
是愤怒。
建明名下有一笔担保记录。
去年十二月,他给周建国的一笔商业贷款做了担保。
七十五万。
用的是建明的名义。
也就是说——用的是我们夫妻共同的信用。
我没签过任何担保协议。
但建明签了。
我不知道的事情,又多了一件。
房子,是瞒着我过户的。
担保,是瞒着我签的。
这个家里,所有人都在算计我。
我存好了征信截图。
然后关了手机。
闭上眼睛。
脑子里很清楚。
不是伤心的清楚,是冷的清楚。
好。
全部记下了。
一笔一笔,到时候一起算。
7.
接下来两周,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去林薇的律所,把所有材料整理了一遍。
三十八万装修费的转账记录,每一笔都打印出来,按时间排列。
婆婆说“房子以后就是你们的”那段录音,提取了关键段落。
房产过户查询的结果,打印了两份。
建明的担保记录,截图保存。
林薇看完材料,给了我一个方案。
“三十八万装修费,你可以以不当得利你婆婆。房子过户给了建国,你的装修投入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这笔钱她必须还。”
“担保的事呢?”
“担保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如果你没签字,可以主张无效。但这个要走法律程序,比较复杂。”
“能赢吗?”
“证据很充分。装修款的追回几乎没有悬念。”
我点了点头。
第二件事:我去查了婆婆名下的其他财产。
婆婆名下还有一套房。
城东的拆迁安置房,五十六平,小两居。
市价大约四十五万。
这套房子是三年前拆迁分的,一直空着没住,也没出租。
婆婆从来没跟我们提过这套房。
我是查不动产登记时顺便查到的。
这就是说——婆婆有两套房。
她把市中心那套给了建国。
另一套藏着没告诉任何人。
两套房,一套给了有儿子的小儿子。
另一套藏起来。
一套都没打算给我们。
她当初说“这房子以后就是你们的”,是骗我掏三十八万装修费。
我把这些信息告诉了林薇。
林薇说:“如果她拿不出三十八万现金,这套拆迁房就是执行标的。”
我说:“我知道。”
第三件事,是最关键的一件。
五一假期,婆婆要办家宴。
每年五一她都办,请婆家的亲戚来吃饭,大概十几个人。
大姑姐周丽华会来,三姑婆会来,七八个周家的亲戚都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