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在我爸名下。
产权人:苏建国。
共有人:无。
我往下翻。
我妈名下呢?
不动产登记信息:无。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一千万的家产。
我妈的份额是——零。
2.
第二天是周,我没回律所。
我留在家里,帮我妈整理杂物间。
杂物间里全是旧东西。
旧相册,旧报纸,旧衣服,还有一个铁盒子。
铁盒子里放着几张泛黄的纸。
我翻了翻。
一张是我爸妈的结婚证复印件。1999年。
一张是一份手写的借条。
不,不是借条。
是一张收据。
上面写着:“收到刘素琴人民币六十八万元整,用于苏建国五金店启动资金。”
期是2000年3月。
刘素琴,是我妈。
我拿着那张纸,手有点抖。
六十八万。
2000年的六十八万。
我妈跟我说过这件事。
外公家的老房子拆迁,分了一笔钱。我妈把自己那份全给了我爸,让他开五金店。
但我妈从没提过具体数字。
六十八万。
二十四年前的六十八万。
那时候这个城市的房价是一千二一平。
六十八万,够买五套房。
我爸拿着这笔钱开了五金店。
后来五金店做大了,变成了建材公司。
再后来,他买了第一套房、第二套房、商铺。
全写自己名字。
我妈问过一次:“要不要加我名字?”
我爸说:“写谁的不一样吗?都是一家人。”
我妈就没再问。
那一刻,我站在杂物间里,手里捏着那张二十四年前的收据,忽然非常清醒地意识到一件事。
我妈这辈子,给了他全部。
青春、工作、娘家的钱、二十六年的家务。
她得到的是什么?
一辆电池坏了的电动车。
和一句“写谁的名字不一样吗”。
我把那张收据拍了照,存进手机。
然后把原件放回铁盒子。
下午我回了律所。
“陈姐。”
“怎么了?”
“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说。”
“如果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陈姐看了我一眼。
“婚后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想转移资产呢?”
“那就看另一方什么时候发现,有没有证据。”她顿了顿,“你是在问你自己的事?”
我没说话。
陈姐说:“小苏,如果你妈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我说:“谢谢陈姐。”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很快就会需要陈姐的帮助。
因为事情,比我想象的严重得多。
3.
周三晚上,我妈给我打电话。
“念念,你爸说城南那套房子要卖。”
“什么?”
“他说是需要周转。”
我心里一沉。
“妈,他跟你商量了吗?”
“说了一声。”
“你同意了?”
“你爸说的,我能不同意吗?”
我深吸一口气。
挂了电话,我立刻查了城南万科那套房的不动产信息。
然后我看到了一条变更记录。
三个月前。
也就是说——不是“要卖”。
是三个月前就已经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