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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车子发动的一刻,我躲在老槐树后面偷偷看。

车窗里映出她的脸。

笑容在车门关上的那一秒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看不懂的表情。

她的手放在膝盖上,在发抖。

她一定看出了什么。

但她什么也没说。

她只是走了。

我以为她再也不会来了。

可是一个月后,她寄来了一封信。

信封里夹着一张崭新的一百元钞票,和一行清秀的字:

“小蝼蝼,你愿意跟老师去城里读书吗?”

那天晚上,我把那封信藏在枕头底下,翻来覆去看了整整一夜。

一百块钱我没敢花。

但那行字,我在心里读了一万遍。

4

方敏说服了我家里人。

她用的理由很简单。

“你女儿要是读了书,将来赚的钱比种一辈子地都多。”

一听赚钱,眼睛亮了。

爸爸没发表意见,妈妈更不可能有发言权。

就这样,我跟着方敏去了城里。

临走那天,方敏给我取了一个新名字。

沈念。

她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你要记住,你不是沈蝼,你是沈念。

我不太懂什么叫回响。

但我觉得这个名字好听,比蝼蝼好听一万倍。

在城里读书的那几年,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子。

方敏替我办了借读手续,还找了好心人资助我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不是有钱人,一个支教老师的工资微薄得可怜,但她什么都紧着我。

给我买新书包,给我扎辫子,教我怎么用筷子。

我以前在家里都是用手抓饭吃的。

我拼了命地读书。

别人写一遍的作业我写三遍。

别人睡觉的时候我在路灯下面背单词。

不是因为我喜欢读书,是因为我怕。

怕不够好,就会被送回去。

方敏说我聪明,领悟力强。

其实我只是怕。

恐惧是最好的老师。

高二那年暑假,方敏说学校要求我回老家办一些手续,她陪我一起回去。

我不想回去。

我以为离开那个地方就再也不用回去了。

但手续必须办。

回到青崖村的第一天,一切看起来都没变。

赵德厚还是笑眯眯地迎上来,说哎呦,咱们的大学生回来啦。

王叔还是从兜里掏出糖,递到我面前。

我接过糖,没有吃。

偷偷扔进了旁边的水沟里。

那天晚上,妈妈端来一碗牛,笑着让我喝。

她很少笑。

我记忆里,她的表情永远是冷漠或者愤怒的。

那天她居然笑了,笑得很勉强。

我没有多想。

我太想相信她是因为我考了好成绩而开心。

所以我喝了那碗牛。

喝完以后,脑袋很沉。

和小时候吃了王叔的糖一样的沉。

那一刻我的血液都冻住了。

不是的。

不会的。

可身体不听使唤了。

房间的门被推开。

进来的不止一个人。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但闻得到旱烟的味道,闻得到廉价白酒的味道。

有人在笑。

那种笑声我从小听到大。

以前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懂了。

我想喊。

喉咙里发不出声音。

我想动。

手脚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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