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上下,高挑,长发,穿着一件白色的家居服。
她接完东西,随手关了门。
我盯着那扇门看了一会儿。
然后,我拿出手机,拍了一张1402的窗口照。
存进“证据”文件夹。
喝完咖啡,打车回家。
3.
刘莹查到的房产信息,在周三发过来。
一张截图。
陈博名下,两套房产。
一套是他婚前在老家附近买的,郊区,十年老房,市值不高。
另一套。
登记时间:两年前三月。
地址:幸福里3栋1402。
购买方式:首付+商业贷款。
我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两年前三月。
那个月,我们刚庆祝完乐乐一周岁的生。
我当时的年终奖,刚刚到账。
我记得那笔钱——一共一百零三万,我从自己账户转了五十三万到联名账户里,加上陈博转进来的二十万,还有我妈借给我的二十万,凑了九十三万,打进了一个“账户”。
陈博说是,说朋友做的,收益稳定。
我当时忙着给乐乐做满周岁宴,没细问。
那时候,我还信他。
现在,那九十三万,变成了一套幸福里3栋1402,写着陈博一个人的名字。
我坐在办公室里,把这张截图保存进“证据”文件夹。
然后,打给刘莹。
“查到了。那套房,用的是我们联名账户的钱,九十三万,包括我爸妈借给我的二十万。”
刘莹沉默了一下。
“登记时间,在婚后?”
“是。”
“那就是婚内共同财产。他没有经过你同意,单方面登记在自己名下,涉嫌婚内财产转移。”
“能追回来吗?”
“能。”刘莹的语气很肯定,“而且,如果我们能证明这套房是为婚外情对象购置,还涉及侵权损害赔偿,金额会更高。”
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的城市。
远处有几栋在建的高楼,塔吊还在转。
“刘莹,”我说,“我想设一个局。”
“什么意思?”
“我不想直接告诉他我知道了。我想让他主动提离婚。”
她停顿了一秒。
“继续说。”
“他以为我不知道那套房的事。如果我假装只知道副卡消费,然后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觉得,只要肯配合离婚,我可以放弃那套房的主张……”
“他会上钩。”刘莹接了我的话。
“对。他贪。他一定会上钩。”
“但实际上,”刘莹慢慢说,“我们已经做好了财产保全的准备。”
“对。”
电话那头,刘莹没说话,停顿了约五秒。
然后说:“林晓,你做财务八年,把这些套路用在这地方,太屈才了。”
我笑了。
第一次,真正地,笑了。
4.
在那之后,我过了整整三周的普通生活。
每天去上班,接送乐乐,做饭,洗碗。
偶尔陪陈博看他喜欢的球赛。
帮他熨好明天要穿的衬衫。
准时睡觉,准时起床。
什么都没变。
什么都不同了。
那三周里,我的“证据”文件夹,从最初的三十几张截图,变成了两百四十七个文件。
我把两年来的副卡消费记录,全部导出成PDF,打上时间戳,发到了刘莹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