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路人甲后,我靠金手指苟到最后》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小编是一枚老书虫,种田小说的套路也都非常熟悉,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白苏殷千尘的故事,作者“吃肉的小仙女”也比较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目前小说已经更新416835字,最新章节第171章 第三条腿卸了。这本书又名《穿书成农女,我在乱葬岗里捡反派》。
一、作品简介
经典小说穿成路人甲后,我靠金手指苟到最后推荐大家阅读,本小说作者吃肉的小仙女是个网文大神,主角是白苏殷千尘。主要讲述了:白苏一愣。嗯?大反派接受能力这么强?她记得昨儿个晚上他貌似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别扭的。今天就这么麻溜的脱了衣服,她反而有些不自在了。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男人结实的胸膛愣神。“咳……”殷千尘耳尖微红,“麻烦你了……
二、书友评论
厚着脸皮的给自己一颗五星,再厚着脸皮求求你们也给个五星,~给我五星哭
三、作品赏析
白苏一愣。
嗯?
大反派接受能力这么强?
她记得昨儿个晚上他貌似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别扭的。
今天就这么麻溜的脱了衣服,她反而有些不自在了。
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男人结实的胸膛愣神。
“咳……”
殷千尘耳尖微红,“麻烦你了。”
【情绪值+5】
白苏:?
听到系统的声音,白苏立马收回虎视眈眈的目光,进入擦药工作,眼神严肃且认真。
边抹药还问他:“疼不疼?要不要我再轻点?”
擦药这点痛,对于殷千尘来说不算什么,他从未在意过,也从未有人问过他疼不疼。
心里漾起一丝莫名的异样。
“不疼。”
白苏这边,在听到殷千尘话落时,突然又收到了系统加五分的声音。
擦完药,殷千尘穿上外套躺回床上。
倒是白苏将金疮药收好,站在床边愣神。
殷千尘大致能猜到白苏在想什么,淡淡道:“上来睡吧。”
闻言,白苏立马踢掉鞋子,依旧从床尾跨过缩在墙边。
本来她已经很困了,靠在床头盖上被子,反而有点睡不着,又不敢翻来覆去打扰殷千尘,更睡不着了。
她不能一直跟大反派睡一张床上,现在是情势所逼。
原主现在所处的院子不小,目前就一间主卧,一间堆满杂物难以清理的房间,剩下就是一间厨房,三个不算大的屋子并排。
她上午也想过,不如晚上睡杂物间,后来还是打消了那个念头。
杂物间年久失修,屋顶碎了好几块瓦片,她第一次推门进去拿工具的时候,一股霉味直冲鼻子。
还是别拿身体开玩笑了,这个杂物间起码也要修缮清理通风后才能用。
这日子真是太难了~
等她赚到钱了,她一定要把这个院子改造改造,多弄几个房间绰绰有余。
白苏本就是个向往混吃等死生活的人,前世她能在网上开一家手工店铺赚到钱也是同样的目标,就是赚够养老钱,提前退休过上养老生活。
今生依旧如此,目标并未变,她必须为此奋斗。
当然混吃等死的第一步,自己的院子一定要打造的让她舒服,才能让她以后过上种花养草遛狗逗猫的悠闲生活。
赚银子迫在眉睫。
耳边传来平稳均匀的呼吸声,白苏从神游中回神,殷千尘已经睡着了。
白苏微微侧头,只能看到男人坚毅挺拔的鼻梁,长长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暗影,菲薄唇瓣紧抿着。
她扯了扯嘴角,睡着了也给人一种淡漠薄情的感觉。
……
天蒙蒙亮。
白苏捂着嘴打了个无声的呵欠,揉了揉眼睛,爬出被窝。
混混沌沌走进厨房,洗了把冷水脸才彻底清醒。
洗漱完挑了几个春笋,用最嫩的笋头切丝,捞熟,撒上一小撮盐,配大白米粥清脆爽口。
白苏吃完早饭,把昨晚上泡的脏衣服洗干净,晾晒好,才端着洗漱用品进入主卧。
“千尘大哥,你醒了,你先洗漱,我去给你拿早饭。”
殷千尘起身坐在床沿边,洗漱过后端着木盆出屋倒水。
这还是他第一次认真观察小姑娘住的院子。
很干净,没什么杂物,前院左上角堆着一堆码放整齐的木柴,院子中央是一口井,右边是一个晾衣竹竿架。
白苏端着一碟笋丝一碗白粥出来的时候,正巧见到殷千尘在打量小院。
“千尘大哥,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去别吹了风。”
殷千尘:“……”
他倒也没这么弱。
小姑娘说着便用身体顶着门等着他进去,殷千尘沉默着走进屋。
“千尘大哥,早饭我先给你放这里啦,我马上就得出门了。”
说完白苏朝他一笑,迈着轻快的脚步离开。
殷千尘拿起碗筷,正准备喝粥,突然门外探出一个小脑袋。
小姑娘笑眯着眼,声音娇娇俏俏:“中午我可能会晚点回来,等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白苏说完朝他摆摆手就走了。
殷千尘久久无言。
这是把他当小孩养了?
这感觉还不错……
这边白苏背着大箩筐,拿了一块铺地的大布料,然后将昨天采挖的春笋,以及草鞋放进去,又将昨日没用完的草料盖在上面,然后火急火燎的快步离开。
村里是有牛车的,每日辰时赶牛车的王大爷会在村口等着,一车坐十个人,每人会收二文钱,可惜她没有。
她只能苦巴巴的选择徒步,所以得趁早赶到镇上赶集点,去晚了没有好位置。
“苏苏姐,你背着箩筐是要去哪呀?”
刚出门没多久,白苏就碰到了出来打猪草的杜芳芳。
白苏手指了指身后的背篓,笑道:“我去镇上卖点东西。”
“嗯?苏苏姐去卖什么?”杜芳芳有点好奇的望了望被她用蒲草盖住的背篓。
白苏也不隐瞒,“是草鞋和竹笋。”
草鞋这玩意,村里会的人很多,没什么需要藏着掖着的。
说着她还将草料扒拉开,给杜芳芳看看。
听到是草鞋,杜芳芳的好奇心瞬间就没了,她阿娘闲时就会编点拿去镇上卖。
不过,苏苏姐日子过的清苦,草鞋虽然一双不值几文钱,多少也是个进项目,她当然是替她高兴的,只是当她看到背篓里的草鞋时,也不由一愣。
白苏编织的草鞋跟她阿娘编织的完全不一样,可比她阿娘编出来的草鞋精细多了。
杜芳芳没忍住,上手一摸,又是一愣。
柔软又结实,草鞋边缘也很光滑,一点草头都没露出来,在手上摩擦也不扎人,想来穿在脚上也会很舒服。
她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苏苏姐,你这手艺也太好了!我以前都不知道你还会编这么好的草鞋,你要是早点能拿出来卖,哪至于日子过的这么苦!”
白苏清咳一声,以前那不是她还没穿来嘛!
当然说肯定不是这样说的。
“我这不是被逼急了嘛,这草鞋我也是琢磨了许久才琢磨出来的,这不手艺成熟了就想拿出来卖卖看,对了,你看我这草鞋咋样?能卖出去不?”
“能啊,太能了,苏苏姐你这些草鞋编的这么精致,一定能卖个好价钱的。”
杜芳芳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她说的可都是实话。
就她阿娘做的普通草鞋,一双也就能穿个半个把月,就这样的都能卖上三文呢。
像人家那些做的好一点的,能穿个个把月的得卖到五文。
样子还没她苏苏姐做的鞋子好看,结实度也没有她的结实。
她觉得至少能卖个八文左右。
小说《穿成路人甲后,我靠金手指苟到最后》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