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年代小说的快来看这本《被姑姑抢婚后,她转身成了亿万富豪》,作者“锦绵绵”在书中主要刻画了主角凌兰陆云州之间的爱横情仇,故事跌宕起伏,触动人心。小说目前连载中,更新了140091字 ,最新章节第68章 还得给他敬礼。之前看过作者其他小说的书迷朋友无脑冲哈!这本书又名《被抢婚事,八零美人转身嫁大佬》。
一、作品简介
被姑姑抢婚后,她转身成了亿万富豪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锦绵绵,主角是凌兰陆云州。主要讲述了:朱红梅刚要说不进去,凌兰手肘轻轻碰了她一下,“妈,看在爷爷的份上,咱们进屋说吧。”凌振华对着凌兰满脸感激,“对对对,进屋说,一家人的事没必要让外人看笑话。”朱红梅望着女儿一肚子的不解,不是该把凌娜拉出……
二、书友评论
作者的文笔不错写得很好,只是设立的女主形象和简介里的不同:1.明知女主妈上一世因病去世,这一世穿过来也没重视,任由发展。2.有一个恋爱脑的姐姐,也不敲敲警钟,把正确的三观和现在所处的情况做一下对比,拿实际说话,只是除了一味塞钱也没啥好办法,奥,还有扶贫式帮忙。3.自己运气倒是挺好,遇上男主正直的人,有钱有地位的高富帅(作者是亲妈),其他人可没这待遇!
女主姐姐戏份太多了
女主小姑姑是重生的
抢了女主的未婚夫
反而戏份很少
不应该是细写女主小姑姑抢完之后过得也不咋样吗?
结果光写女主姐姐了,
倒不如把女主设置成独生女,
就写女主和她小姑姑的对照
排雷,女主二五不着六,也没个积极的生活目标。知道前世妈生大病还不急。退婚也干脆,生怕为难了出轨的前男友。小姑抢了男人,她还能对其笑面以对。最可笑的是家里有一刚退婚的大姑娘,她妈就直接让个大男人住了进来。
还说有段上次人生呢!知道老妈生病了还不着急。只会问,好矛盾。
她姐就是一个大麻烦,还立不起来,。
三、作品赏析
朱红梅刚要说不进去,凌兰手肘轻轻碰了她一下,“妈,看在爷爷的份上,咱们进屋说吧。”
凌振华对着凌兰满脸感激,“对对对,进屋说,一家人的事没必要让外人看笑话。”
朱红梅望着女儿一肚子的不解,不是该把凌娜拉出来当众处刑吗,进去做什么?
凌兰却有自己的打算,她要进屋自然不是因为看爷爷的面子。
刚才朱红梅已经当着大伙的面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相信有这些吃瓜群众,这件事很快就会传的沸沸扬扬。
再说下去,朱红梅无非就是泄愤骂人。
现在她们是让人同情的一方,要是骂的太过了,说不定有人会转而同情凌娜。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管有理没理,他们只同情弱者。
而且,这些人在这里看凌娜的笑话,又何尝不是看她凌兰的笑话呢?
凌兰拉着朱红梅进屋,杨萍迫不及待的将门关上,将那些窥探的目光隔绝在外。
凌振华招呼道:“快坐快坐。”
朱红梅拉长脸坐下了。
凌兰挨着她坐下,转眼便见凌娜从里屋走了出来。
凌娜穿着一件红色涤纶带拉链的棉袄,刘海烫得卷曲,头发用一条白色花边手帕扎在后面,看起来时髦的不行。
朱红梅见她就骂:“你还要不要脸?抢侄女未婚夫,这是人做的事?”
凌娜面无表情,“二嫂,我跟长征已经领证了,你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朱红梅张嘴又要骂,凌兰拉拉她,平静的问:“姑姑,你这么做总得有个道理吧?”
“刘长征到底是哪里好,让你不顾廉耻也要抢到手?”
这也是她最想不通的一点,明明过年来这里拜年的时候,凌娜还一脸鄙夷的看着刘长征,这才过去了一个月,怎么刘长征就成香饽饽了?
凌娜自然听出侄女这是在骂她,不过,这件事的确是她理亏,她也不好计较。
她淡淡的道:“也没什么理由,我就是看上他了。”
“他也喜欢我,我们就决定在一起了。”
真实的理由她当然不会说。
她其实是重生回来的人。
上辈子,她找对象一直挑挑拣拣,挑到二十八岁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挑选的资格了。
但凡条件好点的男人,都想找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来她这里打听的只剩些歪瓜裂枣。
她和杨萍反应过来都慌了,不得不降低要求,最后又一番挑挑拣拣,二十九岁那年总算是跟肉食公司的一个干部结婚了。
男人个子高,长得还不错,年纪跟凌娜一般大,他拖到这个年纪没结婚,主要是因为家里条件差。
男人是长子,下面还有几个弟弟妹妹,他的那点工资每个月要拿一大半回家。
两人结婚以后,男人减少了拿回家的钱,不过每个月还是得给一些,为了这事,两人闹了不知道多少回。
感情也在一次次的争吵中消磨殆尽。
这会儿已经改革开放,肉食公司没撑几年就垮了,工资都发不出来。
男人下岗之后便勉强凑了点钱,支了个小烟摊,在电影院门口卖烟,还带着卖点棒棒糖茶水什么的。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有了孩子,凌娜嫌男人摆小摊丢人,将才几岁的孩子扔给男人,跟他离婚了。
就这么又过了几年,五交化公司也不行了,发不出工资。
凌娜这时候已经四十出头,没学历,没能力,没有一技之长,就连美貌都没有了,脸上充满了戾气,那是常年生活不如意造成的。
她一开始想找个男人嫁了,让男人养她,可还是高不成低不就,她只得自己找工作。
她干过售货员,因为拉不下架子去卖货,经常只能拿保底的工资。
后来售货员也干不下去了,只能去干保洁。
有天她听人说,前夫现在卖羊肉串,一个月轻轻松松挣几千。
她一下动了心,她不想再干那些低贱的工作,想找前夫复合,让他养着自己。
等她找到前夫才知道他早就再婚了。
前夫找了个没文化的农村妇女,那女人接替前夫在电影院门口摆烟摊,前夫就在摊子旁边烤羊肉串,夫妻俩不时说说笑笑,看起来十分恩爱。
她的儿子叫他们爸爸妈妈,她走过去叫儿子的名字,儿子根本就不理睬她。
凌娜失魂落魄离开,走在路上,却有一辆小汽车在她旁边停下了。
开车的是凌兰的丈夫,凌兰穿着名牌衣服,浑身珠光宝气,从车上下来叫住了她。
她这才知道,凌兰两口子去南方做生意,发了大财。
现在他们不但开了自己的工厂,还买了别墅,买了车,这次回来是探亲的。
凌兰的丈夫刘长征穿着皮夹克,戴着金表,身上有种令她仰望的气质,一看就是有钱的大老板。
可就这样的大老板在凌兰跟前却伏低做小,处处体贴。
简直是绝世好男人!
凌兰带她到本市最高级的饭店吃了顿饭,走的时候还送了她一瓶名牌香水。
捏着香水回到破旧的单位房,凌娜哭得昏天地暗。
从前,她是干部的女儿,家里条件好,自己长得漂亮,单位又好,刚上班那阵,追她的男人排出去几里地远。
没想到她千挑万选,最后选了个没用的男人,让她落到这样的下场。
而她从前瞧不上的侄女凌兰却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儿子的冷漠,生存的压力,更让凌娜难以承受的是凌兰如今竟然过的这么好。
这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就在这天晚上凌娜拧开了家里的煤气,自杀了。
睁开眼,她发现自己回到了二十五岁这一年。
重活一世,凌娜发誓一定要找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
她将周围认识的男人都盘了一遍,发现侄女的丈夫刘长征是她所知道的,最有钱又对老婆最好的男人。
个子还高,长得也不差。
这不就是后世所说的高富帅么!
而此刻,侄女凌兰还没和刘长征结婚!
幸亏上辈子凌兰结婚的时候,她去刘家吃过席,知道刘长征住在哪。
她毫不犹豫跑到刘长征家里将他找了出来。
刘长征莫名其妙,凌娜只说有事情要跟他讲,将刘长征带到了河边。
在河边的小树林里,凌娜狠心解开了自己的衣服扑到了刘长征身上。
刘长征一开始还用力推开她,可是她是经过人事的女人,知道男人的弱点在哪。
刘长征一个二十出头没结婚的大小伙正是血气方刚,很快就控制不住自己,跟凌娜滚成了一团。
小说《被姑姑抢婚后,她转身成了亿万富豪》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