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是由作者“良辰美景111”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公孙十年黎清歌 ,目前已完结,更新了316623字,小说最新章节 第150章 番外 一生唯爱一人。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是最近这个类型里面比较出色的作品了,书荒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哦!这本书又名《美女知青被读心后,女主被退婚了》。
一、作品简介
强推热门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良辰美景111,主角是公孙十年黎清歌。主要讲述了: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黎明把两个女儿嫁出去的第三天,安凤兰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黎欢和黎乐可是她亲生的,她从小疼到大的,没想到两天的功夫就被这个狗男人给嫁出去了。据说男方条件非常差,还打老婆,听……
二、书友评论
太好看了,女主的性格我喜欢的杠杠的,也不狂,也不飘,作者的作品太棒了
从不到100章开始追,不得不说这是唯几本让我从更新追到完结,没有间断的书之一。作者大大的文笔很好,女主沙雕搞怪,但是面对仇人十分果断,而且这本书写的很有脑子,有逻辑。男主的性格也不错。副cp娜娜和男主好友(忘叫啥了委屈
三、作品赏析
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黎明把两个女儿嫁出去的第三天,安凤兰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
黎欢和黎乐可是她亲生的,她从小疼到大的,没想到两天的功夫就被这个狗男人给嫁出去了。
据说男方条件非常差,还打老婆,听得安凤兰心疼死了。
她疯了一样要去找黎明算账,安外婆和儿子两个人合力竟然都拉不住她。
安凤兰在院子里拿了把菜刀就跑了,看的安外婆头发晕,要命啊,女儿拿着菜刀不是要去砍人吧?可千万别出人命啊。
她和安凤兰哥哥在后面追了出去。
“黎明你这个龟孙子,给老娘出来。”
安凤兰气坏了,已经开始口不择言。
她进了院子就开始口吐莲花,把黎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引得周围邻居都出来瞧热闹。
“你这个疯婆子,闹什么?”
黎明看到她就想到头顶绿油油的帽子,语气都变得不善起来。
安凤兰抬手指着他:“我问你,你把两个女儿嫁哪里去了?”
黎明眼神闪烁:“我怎么知道,那两个女婿是哪里人我也不清楚。”
安凤兰气的拿着菜刀就要砍:“作孽啊,我好好的两个女儿让你推进了火坑,王八蛋,我砍死你。”
看热闹的人一看要出人命来,慌忙来劝,拉住了她的胳膊,黎明狼狈的躲闪,头发被削掉了一片,看着蛮滑稽的。
他羞恼成怒,也没了刚才的心虚,梗着脖子嚷道:“你个疯婆子想干嘛,那也是我的女儿,我能不疼她们吗,不过是给她们找一个好归宿,你就要死要活的,我告诉你,别太过分了。”
“呸!”
安凤兰有苦难言,没法当着众多人的面说出黎欢和黎乐是野种的事。
“啊……我跟你拼了!”
安凤兰挣脱了众人,挥舞着菜刀就要来砍人。
“住手!”
安外婆和她的哥哥及时赶到,一边一个拉住了她,还好,他们来的及时,没出人命,要不然她大孙子以后找媳妇都困难。
“哐当……”
菜刀掉到地上,安凤兰趁他们愣神的功夫,扭头就跑。
女儿就是她的命,这狗男人既然不想好,那就鱼死网破吧。
黎明若有所思的望着她的背影,那是他们厂子的方向,心里悚然一惊,这个疯婆子,难道她想……
【这安凤兰跑的可真快,看样子他要去厂子里举报渣爹啊,哈哈,真是狗咬狗。】
听到黎清歌的心声,黎明瞪了她一眼,他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也朝厂子里跑去。
下午,一个大新闻就在附近炸了锅。
纺织厂的工人安凤兰和黎明互相举报,说对方偷拿厂子里的布去卖,这个问题严重了可是要坐牢的,这是薅厂子羊毛的行为。
这问题太严重,厂子里的高层经过调查核实并连夜探讨,最终结果是立马报警,把他们抓了进去,并把二人开除了。
鉴于他们偷拿厂里的布太多,最终判了九年。
没了多余的人,黎清歌一个人呆在房子里非常惬意,吃空间里的东西也不怕被人发现了。
下乡的前一天,她把房子以两千元的价格卖了出去。
加上空间里的钱,还有买东西花出去的,现在有2800多。
黎清歌跟买房的人说好了,今天住最后一晚。
她下乡的地方在东北的平阳市清北县柳平镇猪嘴岭大队。
还好现在是秋天,不用提着厚厚的衣服和棉被,羽绒被还在她的空间里躺着,她只需带着生活用品和换洗的衣服。
黎清歌把所有东西收拾完,装满了两个军绿色的大手提包。
还准备了一个斜挎的解放包,拿取东西方便。
厨房里的蔬菜,粮食,锅碗瓢盆,还有家里能用的东西她都收进了空间里。
黎明卧室里那个枣红色的衣柜不错,上面还带锁的,先收着,说不定以后用得上。
扫荡完了屋子,把院子里的自行车收进空间,她进了超市,里面的床上用品区放着好几张双人床呢,黎清歌在旁边拿了一条蚕丝被,往床上一躺就睡了过去。
六点钟被闹铃吵醒,超市里有一个办公室,那里可以洗头洗澡,黎清歌快速的洗了澡,吃过饭。
她又拿了几块煎好的鸡胸肉和生菜夹在馒头里,留着一会中午吃。
黎清歌家距离火车站比较近,她提着两个包步行20分钟就来到了火车站。
看了眼手腕上的女式表,已经七点了,七点半的火车,不急。
这手表是她在空间办公室的抽屉里找到的老式手表,全新的,正好适合她用。
火车站人山人海,一眼望过去全是黑白灰蓝的世界。
姑娘们都是梳着一个大辫子,或者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两侧。
也有学生头短发的,为了不打眼,黎清歌入乡随俗,也梳了两个麻花辫,黝黑发亮的辫子垂直到屁股那里,白嫩的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张脸让人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
不知道多少小伙子假装有意无意的看向她,而当事人却一无所觉。
“轰隆……”
火车进站,人群也骚动起来,所有人拿好行李,准备上车。
黎清歌的座位在六号车厢,她把行李放在行李架上,低头看向她的座位,那里正躺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娘。
她一个人霸占了三个位置,旁边站了个女人闷不吭声,显然她也是被大娘占了位置的。
黎清歌好声好气的说:“大娘,请让一让,这是我的位置。”
老大娘睁开了眼,看着白白嫩嫩的黎清歌,一副好欺负的样子,理都不理她,再次闭上了眼。
黎清歌压着火气再次说道:“大娘,我现在好好跟你说话,再不起来,后果自负。”
大娘睫毛颤了颤,还是不搭理她。
“啊!!”
一阵惨叫传来,黎清歌直接坐在了老大娘地肚子上。
她刚坐下,就猝不及防的撞入一道视线之中。
那男人长的俊美无比,眸子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地危险气息,眼神晦暗不明,气势逼人。
【啊,要死了,这个小哥哥好帅,他一直盯着我干嘛,没见过美女啊?】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