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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神魔同途:我一剑可逆天下》这本小说的书迷们看过来,在奇幻仙侠小说中,它无疑是目前的大热门,“流浪”出品必是精品,这本小说主线讲述了叶小川元小楼的故事,节奏紧凑,不拖沓。《神魔同途:我一剑可逆天下》小说目前连载中,最新章节第6032章 恐怖的小楼,已更新12644361字,书荒的朋友赶紧入吧!这本书又名《仙魔同修》。

一、作品简介

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流浪写的《神魔同途:我一剑可逆天下》,主角是叶小川元小楼。主要讲述了:荒野古道,白云悠悠。古道的尽头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远远看去,见一座高峰,直插七层云海,欲与天接!古道之上,一个满身是血的消瘦男子,怀中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奋力地奔跑。那男子一边奔跑,一边还不时的朝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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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友评论

我看过的书很多,但是真正能看到好几百章还保持非常大兴趣的没有多少,这本书感觉设定很有意思,而且非常让人想看下面的内容,可以说是看到开头就一直想往下看,希望作者多写几章再完结。

作者的文笔和思维逻辑都无可挑剔,尤其是打破了玄幻修真多典型思维,很清奇也很有创新性,诗词的引入增添了不少的意境,不看诗词年代,就本书所要体现的意境而言,本书可堪一绝。以往的修真玄幻小说,修真者安全远离凡人的世界,而这里却可以共生共存,将彼此打依赖关系提现得绝佳,就像电影蜀山一样,值得一观

是本绝世好书妈的比起升级流好看多了,作者文笔超过%99的作者,本人文科生一枚。

怎么说呢?《仙魔同修》这部小说,是我追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小说。我看过很多其他的小说,都是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但是这部小说不是,我一直坚持到看到个这里,已经追了一年多了吧!是真心的喜欢这个小说。一柄剑 一壶酒 仗剑走天涯。
一生情 一生痴 最苦莫相思。
一个人 一颗心 不知在何方。
唱离合 看悲欢 天涯同沦落。
斩不断的红尘,忘不了的真情。
不管何时何地,总会想起爱人。

给四颗星吧,前期写得很好,跟一般的玄幻小说不一样,其他小说基本都是以主角推进剧情,本书是以情节推动人物,前期后期主角性格反差较大,这么说吧,前面主角就基本坏的性格都占了,什么好色,捣蛋鬼,懒惰等等都有,后面成熟了,做事严谨,杀伐果断,给人一种沧桑感,唯一不变的是自己对朋友的重情重义,流浪写的三部曲中最长的,还有一颗星不给就是剧情推进太慢了,许多情节都可以不做解释,很影响读者的热情,但总体上来看是很好的,每个人物的性格关系都描写得很仔细,小说的大纲很庞大,还是比较推荐看看的,最好等完结,每天三更太难受了,剧情推进慢,看过去感觉每天都在水,来说说你们的标准,看爽文的出门左拐,基本没有什么主角光环,大概是后宫(作者现在没有明说,现在才确认两个女主),不喜欢后宫文的妹子就算了,免得弃坑难受,颜控要伤心了,主角一点都不帅,也不是很丑,就是太黑了,后期是虐文,在看的书友要有心理准备,特别是主角的情感部分。

三、作品赏析

荒野古道,白云悠悠。

古道的尽头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远远看去,见一座高峰,直插七层云海,欲与天接!

古道之上,一个满身是血的消瘦男子,怀中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奋力地奔跑。

那男子一边奔跑,一边还不时的朝着身后张望,似乎身后有什么凶兽猛禽在追杀他。

片刻之后,只见他身后的半空中出现了一道黑气,如翻滚的黑龙,朝他追击而来。

消瘦男子看到黑气,脸色骤变,从后腰抽出一面三角小旗,旗帜上画着许多铭文图案,其中最触目惊心的是一个血色的骷髅头,黑洞洞的眼眶仿佛无底的深渊,让人望而生畏。

男子念动咒语,真法催动,那血红骷髅小旗忽然迎风变大,从最初的两尺小旗,转眼间变成丈余大旗。

男子手持血红骷髅旗,对着飞驰而来的那团黑气挥舞几下,顿时间,数道血芒从血色骷髅旗中迸发而出,在阴风与鬼啸声中,那数道血芒朝着男子身后飞卷而来的黑气迎去。

黑气与血芒在半空中相撞,发出一阵轰鸣。

血芒消失,黑气涣散。

在黑气散去之后,出现了一个黑袍男子,年纪看起来五十岁来岁模样,浑身上下被诡异的黑气缠绕,鬼气森森,一看就不是什么正派中人。

消瘦男子看到这个黑袍男子,眼神中露出了些许的绝望。

别说他现在重伤在身,就算是没有受伤,面对这个黑袍男子,他都没有丝毫胜算。

黑袍男子虚悬在半空中,看着古道上的消瘦男子,皮笑肉不笑的道:“血奴,你倒是挺能跑的呀,念在你我百年交情的份上,交出你手中的婴儿,我可以保你一命,否则,别怪我不念及往日同门之谊。”

他阴阴的哼了一声,伸手抚摸了一下手腕上一个样式古拙却通体青黑的神秘古镯,似乎那古镯能吞噬人的魂魄一般。

名为血奴的消瘦男子惨笑一声,看了一眼怀中襁褓中的婴儿,道:“噬魂,今日死在你的手中,没有被那些卑鄙小人所害,我血奴也算瞑目了,但你要这个孩子,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名曰噬魂的黑袍男子沙哑的道:“血奴,你何必如此愚忠,数千年来,圣教之中历来便是弱肉强食。你的鬼王主子现在已经死了,圣殿如今被魔宗接管,鬼宗各派系也已经全部归附,你何必冥顽不灵?”

“呸!”

血奴愤然唾弃道:“要杀就杀,何必惺惺作态。就算我死,也不会将小主交给你们!”

说完,只见他晃动手中大旗,将怀中的婴儿包裹在其中,看准了古道尽头那擎天高峰,运起全身力道,用力一掷!

嗖!

包裹着婴儿的巨大血色骷髅旗,化作一道红芒,瞬间消失在苍穹之上,射向了远处那座擎天巨峰。

噬魂定眼一看,顿时脸色狂变,喝道:“你疯了!那是苍云山!”

血奴哈哈大笑,叫道:“有胆子你就去找苍云门要人!”

苍云山乃是正道四大派系之一苍云门的总堂所在,修真高手不计其数,其中有好几个高手,连噬魂都为之忌惮。

见那婴儿被血旗包裹射向苍云门的方向,噬魂大吃一惊,一旦这孩子到了苍云门,那就不好办了。

于是,他怒喝一声,化作一道黑芒,朝着血旗疾驰的方向追逐而去,欲在半路上截住血旗。

不料,噬魂甫一动作,只见一道血色红芒挡在了自己的面前,与此同时,整个苍穹仿佛都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味。

原本晴朗的天空,随着那道血光的出现,转瞬之间,竟出现了浓郁的血云,阴森森的鬼嚎,在呜呜的阴风声中,更显凄厉。

噬魂抬头一看,见血云中无数阴灵时隐时现,张牙舞爪,面目狰狞,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疾驰而上的身子,立刻就被浓郁的血云给挡了回来。

“血魂引?没想到你伤的这么重,竟还有余力催动血魂引这等大耗真元的鬼道异术!我念及你我乃是圣教同门,相识数百年,原想放你一条生路。既然你如此冥顽不灵,就休怪老夫辣手无情!”

噬魂见已经追不上那婴儿,将所有的怒气都对向了血奴。

只见他身子虚悬半空,右手手指并指为剑,刺向了地面上正在催动血魂引奇术的血奴。几乎瞬间,就从他的指尖射出一道漆黑光芒。

那道漆黑光芒,细若烟尘,但犹如实质,凝而不散,去势极快,转眼就射到了血奴的身前。

血奴见状,身子一闪,躲开了那道黑光,黑光直接从半空中射入了荒野古道旁边的草丛中。

“砰!”

一声闷响,地面上竟被射出了一道手腕粗细的深洞,只怕有七八尺之深!

这一击之威,真可谓是惊天动地,幸亏血奴躲避的及时,不然被那道黑光射中,怕是立刻血溅五步,命丧当场。

血奴口中开始吟唱冗长晦涩的鬼道咒语,顿时间,漫天的血云开始剧烈翻滚起来,无数模样狰狞的阴灵从血云中咆哮而出,扑向了半空之中的噬魂。

噬魂冷笑一声,也不见任何动作,右手手腕上的那枚样式古拙的玉镯,忽然间黑光蒸腾,笼罩了他的全身,在他的身体周围形成了一道神秘的黑色光幕。

那些扑来的阴灵,一撞上那道黑色光幕,立刻发出刺耳凄厉的惨叫,然后,全部被黑色光幕所融化,变为一缕缕的青烟,被吸进了那只神秘玉镯之内。

血奴脸色大变,失声道:“玄灵……玄灵乾坤镯?”

噬魂哈哈大笑,笑声中带着疯狂与肃杀,还有一丝的狂妄与得意。

他道:“有点眼力,如果你鼎盛时期催动血魂引,我还有所顾忌,但你现在身受重伤,一身道行不如平时一半。今日,就用你血奴之魂,来祭这玄灵乾坤镯!”

玄灵乾坤镯乃是正道有名仙家至宝,绝迹人间已有千年,正是鬼道一脉法术的天然克星!不知为何,消失千年的正道神物,竟出现在了魔教大魔头噬魂的身上。

转眼之间,漫天的血云与那无数的阴灵,都被玄灵乾坤镯吸食的干干净净。

血奴耗尽真元施展的鬼道异术血魂引,被瞬间破掉,同时被阴灵反噬自身,哇的喷出了一口精血,身子也摇摇晃晃,后退数步,立足不稳。

噬魂见状又是发出几声阴森的桀桀冷笑,随即真法催动,滔天的魔气从他宽松的黑袍之下爆发而出,化作数十道黑色巨蟒,朝着重伤垂死的血奴卷去。

血奴自知以现在自己的身体状况在噬魂老魔手下绝难幸免,也就放弃了困兽挣扎,眼睁睁的看着那数十道如恶魔一般的黑气快速的包裹住了自己的身体。

大约过了几个呼吸,待黑气散去,血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了一堆森森白骨。

噬魂老魔吞噬了血奴的血肉还不解气,手腕一抖,那玄灵乾坤镯黑光又起,将血奴的三魂七魄尽数收进镯子里炼化,永世不得超生。

击杀了血奴之后,噬魂望着古道尽头那座耸立的高峰,那里是正道四大派系之一苍云门的总堂轮回峰。

他喃喃的道:“如果让宗主知道,鬼王的孩子被血奴送进了苍云门,我的下场会比血奴还惨!好在血奴已死,死无对证!我回去禀报宗主,就说血奴与那孩子都已被我所杀,以我的身份,宗主应该不会怀疑……”

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化作黑光,消失在了苍穹之上。

小说《神魔同途:我一剑可逆天下》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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