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小说《重生下乡,娇娇被糙汉黄毛宠翻了》是由作者“公子无耻”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林生君陆庭川 ,目前已完结,更新了308987字,小说最新章节 第 147章 大结局2。小说《重生下乡,娇娇被糙汉黄毛宠翻了》是最近这个类型里面比较出色的作品了,书荒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哦!这本书又名《白富美下乡用五花肉撩村里穷小子》。
一、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重生下乡,娇娇被糙汉黄毛宠翻了》是大神级网文作者公子无耻的代表作,主角是林生君陆庭川。主要讲述了:陆庭川紧皱的眉头因为这一句话,突然舒展了一瞬。他狐疑看向林文君,不知道她话里究竟是什么意思?同情?嘲讽?还是可怜?不管是哪种情绪,他竟然会因为这句话,心里暖了几分。从来没有人问他累不累,从来没有。放纵……
二、书友评论
超级喜欢,里面有奇葩,但是女主和村里的人相处挺不错的,和其他重生文不一样,我感觉挺好的!很喜欢女主性格!男主对待感情的顾虑很真实,继续追更!
太少了根本不够看,建议作者每天100章奸笑
三、作品赏析
陆庭川紧皱的眉头因为这一句话,突然舒展了一瞬。
他狐疑看向林文君,不知道她话里究竟是什么意思?
同情?嘲讽?还是可怜?
不管是哪种情绪,他竟然会因为这句话,心里暖了几分。
从来没有人问他累不累,从来没有。
放纵了自己几秒,突然就醒悟了过来。
真是可笑,他竟然还矫情起来了。
瞬间又冷着脸,没有理会林文君,抬脚出了房门。
他今日在山上弄了不少的柴回来, 柴火虽然打湿了,但是天气热,气温高,随便放着都能晒干。
将柴火全部搬进厨房码放好,原本他昨日才上山弄的一捆柴火,本来预计可以烧一个礼拜的,结果,就是因为家里来了个娇滴滴,柴火被她一顿饭就被霍霍光了。
他知道这个城里来的知青煮饭好吃美味,就是好吃的饭有些费柴火!
太费柴火了。
林文君跟着进了厨房,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做饭比较费柴火的事。
毕竟一道红烧肉炖煮一两个小时,就算是在城里,很多人也是舍不得煤炭、柴火的。
上辈子她离婚后,一直是陆庭川在照顾她,给她养得娇气的不行。
顺带也让她养成了挥霍的性子。
像煮饭这种东西,她是完全不在乎电费煤气费的。
甚至有时候一道菜需要一道很亮的高汤,她可以耐心的炖煮半个月。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林文君走到灶台前,揭开锅盖,灶膛里事先留了炭火,锅里给陆庭川留的饭还是温热的。
将碗端出来,拿了筷子。
“给,你晚上肯定没吃饭吧!饿了吧!这是给你留的,吃了饭再去睡觉。”
林文君将碗筷递到正准备出去的陆庭川面前。
一个陶瓷大碗里,盖了满满一碗的饭菜,红烧肉、土豆丝、茄子,菜多到连下面的米饭都看不见。
每道菜都是色香味俱全,码放在碗里,特别的有食欲。
陆庭川冷着脸张了张嘴,想说不吃,结果,肚子不争气,竟然咕噜噜叫了起来。
男人的脸微微发烫,很是窘迫。
林文君知道他是尴尬,便直接将碗塞进了他手里。
“这本来就是给你的谢礼啊!还有,你今天可是帮了我大忙了,又是帮我捉老鼠,又是帮我清理房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呢。”
“吃吧,现在天气这么热,放明天就馊了,不吃也得倒掉,浪费粮食是可耻的哦。”
她俏皮的眨了眨右眼,笑着离开了厨房。
知道陆庭川不好意思要女人的东西,她就不打扰他吃饭了。
这个乡下穷小子,自尊心还是很强的呢。
陆庭川坐在灶膛前的凳子上,看着碗中诱人的饭菜,终究舍不得倒掉。
这么丰盛的一餐,是他想象不到的。
他夹了一筷子土豆丝。
酸酸辣辣,很是开胃。
再夹了一筷子茄子,鱼香茄子吸满了汤汁,吃着竟然有种荤菜的味道。
并且饭菜底下还是被压得扎实的大白米饭。
他基本上买了大米都是给奶奶妹妹吃的,好久不曾吃过米饭了,甚至都忘记了是什么滋味。
陆庭川是真饿了,土豆丝、茄子就着白花花的米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没一会,碗里的菜跟米饭吃得丁点不剩,就只剩下半碗的红烧肉。
或许是觉得,将好吃的东西放在最后吃,是对自己喜爱食物的尊重。
陆庭川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咬一口,肥肥糯糯,满口爆汁。
若是今日没有吃过红烧肉,他是完全想象不到味蕾上的口感竟然如此的美味。
他吃了一块又一块,最终,将肉吃了干净。
这顿饭,是他吃过,最好吃,最饱腹的一顿,他记这碗红烧肉,记了一辈子。
*
林文君在村里适应了两日,终于轮到她上工干活了。
她是抗拒的,很想说能不能不干活。
不能,是肯定不能的,身为建设祖国美好未来的同志,没有人逃得过下地的命运。
这日她早早的起来了,本来以为陆庭川还在家里,结果,他走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吃早饭!
林文君从空间里拿了个苹果,就出了门。
刚好,跟隔壁出来的大婶撞了个正着。
“早啊!婶子。”林文君是个嘴甜的,以前在大院,她就很受妈妈级别以及奶奶级别的人喜欢。
张大婶紧张的看了眼林文君身后,没见着陆庭川,才松了口气。
“你也早啊!”
她靠近林文君,悄悄问道:“你怎么那么想不开住在陆庭川家啊!他爸爸可是杀人犯,他也是个小混混,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要是被欺负了可怎么办!”
“你没被欺负吧!”
张大婶还是心善,很好心的提醒林文君要远离陆家。
“听婶子的话,赶紧搬出去,别住这了。”
这个年代,谈杀人犯色变,他们只知道坏人就是坏人,名声不好的人,在哪里都不受待见的。
林文君耐心的解释道:“婶子,一棍子不能打死一船的人啊!陆庭川他也不想自己有个杀人犯的爸爸!他或许,比你们任何人都想摆脱这个坏名声了。”
“婶子,陆庭川兄妹都是很好的人,对我也好,我没被欺负。”
张大婶不太相信,还是觉得小姑娘太年轻,没经历过事情,是不长心眼的。
她还是平日里多关注一下小姑娘,免得她被混混糟蹋了。
林文君第一次下地干活竟然是割小麦。
麦田很大,两人分成一组。
一个割,一个捆。
来不及的,互相帮忙。
林文君跟苏玉一组。
苏玉是个清冷美人,长得很漂亮,就是给人的感觉很冷淡,也不太爱说话。
两人在农具室领了镰刀,林生君问苏玉:“你知道我们分的田在哪吗?”
“跟我走就是了。”
苏玉拿了镰刀,转身出去。
林文君跟着转身,刚好跟进来的陆庭川撞见。
她走到陆庭川身边,悄悄在他衣兜里放了个苹果。
陆庭川下意识往后退一步,突然就感受到了衣兜里的重量。
等他想要将东西还回去时,林生君已经走了。
“吴美丽,刚才你未婚夫过去了,你怎么不去打声招呼啊!不会是不好意思吧!”
林文君前面,并排走着两个姑娘。
吴美丽瞪了眼打趣她的人:“胡说八道什么!那是小时候随便说说的娃娃亲,已经不做数了,我才看不上陆庭川呢。”
她又补充一句:“这年头,傻子才嫁名声不好的人。”
两人说说笑笑,走远了。
林文君倒是知道陆庭川有那么个未婚妻,好像是陆庭川刚出生时,他妈妈跟吴美丽的妈妈随口这么一说的。
当时陆家还算是富裕家庭,只是后来,家破人亡,吴家肯定就不想认这门亲事了。
小说《重生下乡,娇娇被糙汉黄毛宠翻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