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优读书
一个好看的小说推荐网站

再无家人小说,再无家人免费阅读

再无家人》是“南烛”的又一力作,本书以南烛为主角,展开了一段扣人心弦的经典短篇故事。目前已更新10830字,最新章节为第15章,喜欢这类小说的你千万不要错过!主要讲述了:我和港圈最受宠小少爷结婚前夜。假千金送来一碗莲子羹,祝我早生贵子。我一口闷下,再次醒来却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贞,没追查凶手,而是极尽嫌弃:“这婚事就不该落在你头上,明天你姐姐…

再无家人小说,再无家人免费阅读

《再无家人》精彩章节试读

我和港圈最受宠小少爷结婚前夜。

假千金送来一碗莲子羹,祝我早生贵子。

我一口闷下,再次醒来却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

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贞,没追查凶手,而是极尽嫌弃:

“这婚事就不该落在你头上,明天你姐姐替你嫁了。”

“过几天,我让人送你去海岛。”

海岛。

是父亲专门处理死人的地方。

姐姐得意的目光刺破真相,我跪在地上求他们鉴定那碗羹。

一向维持体面的母亲却指责我是个疯狗:

“野东西还敢栽赃我从小宠到大的千金宝贝?”

父亲更是淡漠得没情绪:“就算是,那又如何?”

“社会血雨腥风,坏人多得是,自己技不如人就得认。”

好啊。

那你们技不如人,被我送去见阎王时,可得多夸夸我。

1

我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不是害怕,更不是恳求,而是担心父母发现我眼底滔天的杀意。

被父母认领回家前,我杀过三个人。

他们都要伤害我,别我送去见了阎王。

我第一次杀人,还很小。

酗酒家暴的养父,被我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推下了九楼。

他用椅子砸断我一根肋骨,我要他一条命。

这很公平。

吓疯了的养母在警察前指认我是凶手,让他们赶紧抓走我这个小畜生。

可惜那年我还很小,瘦弱得像一根草。

警察明显更信我的说辞,是夫妻俩闹矛盾,养母误杀了养父。

于是,警察带走了养母,我成了没家的野孩子。

还是邻居奶奶心好,说要给我一个家。

她拿着风筝,说带我出去玩。

可一下楼,她却将我推入了一辆黑不见天日的面包车:

“山里老光棍就喜欢这种小女娃,能买个好价钱。”

我掏出身上的指甲刀刺瞎了司机的双眼,刺了整整四十八刀。

最后,抢了方向盘,送他上了西天。

失控的面包车撞向石墩,登时起火。

火光冲天,我笑容怎么也掩盖不了眼底深深的失落:

“奶奶,风筝着火了,我们放不了风筝了。”

我没有犹豫刺伤了邻居奶奶,跳车而逃。

我送了他们一场免费的火葬。

可惜却不能听到他们对我说谢谢了。

我牢牢记住了养母曾说过的,我亲生父母的所在地和名字。

港市,凌家。

从此,这便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所有人都说有娘的孩子是块宝。

我信了。

我咬着牙活到今天,却差点只活到今天。

所以,看养父从九楼坠落得那刻,我的心也倏然落了地。

养父母虐待我,养父醉酒,坠楼而死。

邻居奶奶把我绑上人贩子的面包车,被烧死。

绑我的人贩子司机,被我抢了方向盘。

这一年,我亲手送走了三条命。

我是个从地狱爬上来的恶女。

凌家,是我心中唯一那点美好。

所以,我花了十年抵达港市,只为了回到凌家,抓住仅有的美好。

这十年我反击了很多企图伤害我的人。

但,我金盆洗手,都留了他们一命。

因为我在私立小学捡瓶子的时候学会了一句话。

“人之初,性本善。”

凌家,应该就是这样一个和平温暖的净土。

我怕极了凌家嫌弃我手染鲜血,所以我决定之后都善良一点。

2

当我终于到了港市,站在高耸入云的凌氏集团楼下。

我一直低下的头终于仰了起来。

凝望凌氏大厦最高处,前台说那是凌氏董事长的办公室。

他就是我十九年未见的父亲。

我的沉寂的心火热了。

这条路我走了十九年,终于走到了终点。

我再也不是没人要的小孩,再也不是没家的野种。

前台小姐盯着我和父亲七分相似的脸喃喃自语了五分钟。

她说,我比凌氏千金更像董事长。

“像,太像了。”

但她不敢直接放我进去找董事长,而是请示了上级。

恰巧那天二伯进电梯前看见了我。

他看见我的脸,也愣住了。

听前台小姐说完更是兴奋得将嘴咧到了耳根:

“我带她上去!”

听说那天凌氏大小姐失去了继承股权的资格。

父亲差点丧失在凌氏集团话语权,失去对集团的掌控。

和亲生父母的第一次见面是消毒水味。

我在医院待了一周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最重要的是,父母做了五次亲子鉴定。

我能理解。

只要证明我真的是他们的孩子。

他们就会爱我了。

和亲生父母见的第二面,父亲说:

“联姻吧,既然是我的女儿,就要发挥价值。”

我很高兴。

在父亲这里我能拥有价值,我能发挥余热,我不再是一个没人要的废人。

他又说:“叶家六少,是个瘸子,也是一个刚认祖归宗的私生子。”

“但——”

父亲话锋一转:“叶老很喜欢他。”

“他手上有凌氏急需的项目,你一定要哄他合作。”

“嫁给他,你不吃亏。”

身体的瘸怕什么?

心理残疾的养父母也没能奈我何呢。

我毫不犹豫答应了婚事。

可为什么父亲赞赏的眼神下是浓到化不开的鄙夷和嫌弃?

第二天,我早起给他们做了三杯港式奶茶。

父亲一口没喝,母亲假笑了几声。

只有被宠成公主的凌氏千金嫌弃地摔碎了茶杯:

“以后不允许脏货进厨房!谁知道身上有什么病毒。”

我登时狠狠松了口气。

原来是怕我手脏,不是知道了我手上有人命,沾染了盖不住的血腥。

和亲生父母见的第三面,父亲问我在哪儿读书。

我说:“从没上过学。”

父亲根本不像故事写得那样,说可怜的姑娘,再送我去读书。

他手一颤撕碎了财经报一角:“文盲?”

“认字吗?”

我又摇摇头,说不怎么认字。

谁知父亲脱口而出,骂我是个废物。

“凌氏从不养废物!”

我吓得说不出一句话,比第一次送养父去见阎王的时候还害怕。

3

我害怕。

害怕刚拥有的家就消失了。

“爸,我能学!您让我学什么,我都能学会!”

父亲眼底的厌恶缓缓浮现,但被他狠狠压住:

“好。”

“半年,我只给你半年。”

那半年,我每天只睡三个小时,看了无数次凌晨四点的港市。

凌氏千金不满我整日待在家中吸血啃老。

“你认祖归宗,就是为了享清福吧?”

“不为凌氏做贡献,却不要脸地要成为凌氏一份子。”

她撕了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笔记本。

将碎屑洋洋洒洒撒满了书房的木地板。

她说:“垃圾不待在垃圾桶,就会造成肮脏和混乱。”

“管家!”

“给这外来货换个书房!”

从此我住进了阴冷的地下室。

比凌氏的保姆住得还差。

父母知晓此事只是让凌宵月不要闹得太难看。

至少面子上得过得去。

“凌氏毕竟是港圈有头有脸的豪门,家丑不能外扬。”

凌宵月微勾的红唇满是戏谑:

“爸,你放心,我不会玩死她的。”

“让我失去了股份,让二伯那一支的势力渗透进集团。”

“凌忆南有一百命也不够赔!”

说起这个,父亲的脸色也难看了下去。

一直安静地母亲缓缓吐出口气:

“前十九年是凌氏欠她的,也许……”

“这次她就是回凌氏讨债的。”

父亲脸色愈发难看,看向我时那股厌恶也再也压抑不住。

从此,凌宵月对我的欺辱,父亲再不阻拦。

他就那样静静地注视着,注视凌宵月将一整碗意大利面浇淋在我头上。

看凌宵月当众扇我巴掌。

看凌宵月在生日宴让我学狗叫,唱出生日快乐歌。

我以为,都是因为我没文化,无法给凌氏做贡献。

而凌宵月是耶鲁大学的优秀学子,能让凌氏长脸,能助力凌氏的商业版图。

所以,父母才如此纵容她欺负我。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这道理我明白。

就像那些死于我手之人,其实不能怪我心狠手辣。

要怪也只能怪他们生了恶胆,又技不如人。

后来,我终于交出来雅思八分的答卷。

也成功通过英伦顶尖高中的面试,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可为什么父亲对我的态度没变?

他说:

“你去读书,婚谁结?”

他让我三个月内完婚,读书的事不重要。

婚礼筹备阶段,叶家六少一直瘸着腿好了。

原来他一直在装病。

短短一个月,叶六少以雷霆手段彻底洗牌叶家内部势力。

他成了叶家最年轻的掌权者。

凌宵月在父亲跟前哭了三天三夜:

“爸,那野东西怎能嫁给叶家掌权人?这不是给凌氏丢脸吗?”

起初,父亲说,我和叶六少的婚事早在半年前就召开了媒体发布会。

这段时间更是没休止地大肆宣扬。

就是为了让所有人知道港圈两大豪门强强联手了。

可,凌宵月一碗莲子羹将事做绝。

父亲看着满地得荒唐和混乱,抄起手旁得红酒砸破了我的头:

“你怎么不去死!不知廉耻的贱东西,你怎么可能是我的女儿?”

4

“我怎么可能有你这么脏的女儿!”

若,叶六少还是个瘸子。

婚前的一场沉沦,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乱。

但,他现在是叶家掌权人。

好巧不巧,他上午刚在采访中说,未来的妻子必须干干净净。

“宵月,你去嫁吧。”

“至于凌忆南,就说死了,过几天送她去海岛。”

父亲要杀我?

被玷污的人是我,为什么要失去生命的也是我?

我求救般看向母亲,没想到她直接撇过头:

“野东西休想攀咬宵月!”

“我娇生娇养十九年的女儿是你这野东西能比的吗?”

可是妈妈,明明我才是您的亲女儿。

我才是该被娇生娇养的人。

为什么您要给夺走我十九年人生的凌宵月这么多爱。

这么多我从未享受和体验过的母爱和亲情。

我笑出了眼泪。

既然都想送我下地狱,那就一起吧?

黄泉路上,我们也要做一家人啊。

婚礼定在了泽西岛。

英吉利海峡温暖的海洋气候将咸腥微风从地平线吹向海面。

凌宵月一身镶钻白纱犹如闪烁圣光的天使。

而我被锁在游轮最黑暗的地步,嗅不到一丝风。

但黑暗才是我的主场。

这场婚礼,也只有我才会是新娘。

凌宵月如我预料般推开了门。

“凌忆南,想要和我抢东西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她将我偷偷塞给叶六少的蕾丝内衣砸在我头上:

“以为这样能留住叶少的心?”

“下三滥手段也就你这种流落在外,未受教化的野种能干出来!”

凌宵月满身洁白与此间黑暗脏污格格不入。

她脑后重重叠叠的头纱犹如天使圣光,衬得她高贵洁雅。

我狠狠装进她得意的目光:

“是吗?”

“那你觉得我几斤几两呢?”

捆绑的绳索早已被我用铁片割开。

我一个蹬腿用断裂的绳索勒住了凌宵月的脖子。

我低声提醒:“小心些,别弄脏了我的婚纱。”

凌宵月的生命在我手上快速流逝。

我说:“不过,我能告诉你,你现在几斤几两。”

“21克。”

因为,灵魂的重量就是21克。

凌宵月,你现在只能当孤魂野鬼了。

我从她的尸体上扒下婚纱,细细捋平褶皱。

我的未婚夫,我怎会让他娶别人呢?

我将凌宵月的尸体藏进暗无天日的船板下。

穿上婚纱,我抬手用头纱挡住了面容。

爸妈,亲生女儿出嫁才需要亲自参加。

凌宵月那凌氏假千金,我给你们换下来了。

化妆室内,母亲见到我松了口气:

“凌忆南没对你怎么样吧?她是半个死人,万一发疯再伤着你了。”

我摇摇头,没有说话。

我死里逃生,多年磋磨回到凌氏。

这一路,凌氏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和希望。

可,就是这希望,仅半年就成了要我命的绝望。

狗屁性本善!

就是该通通杀掉,才能让他们明白人和畜的差别。

才能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人之初。

花瓣炸散于晴天,我圣洁如下凡的天使。

父亲握住了我的手:“过了今晚,你就是凌氏唯一的千金。”

“你想要的,爸爸守诺了。”

“爸爸想要的,什么时候能拿到?”

他一直想要叶六少手中一条生产线的合作权。

比起让女儿嫁给瘸子,他更看中钱。

我没开口,只是微微点头。

不是表忠心的顺从,而是在说:杀人不过头点地。

我要开杀了,你猜谁能活到最后呢?

小说《再无家人》试读结束!

微信阅读

评论 抢沙发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