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无家人》是“南烛”的又一力作,本书以南烛为主角,展开了一段扣人心弦的经典短篇故事。目前已更新10830字,最新章节为第15章,喜欢这类小说的你千万不要错过!主要讲述了:我和港圈最受宠小少爷结婚前夜。假千金送来一碗莲子羹,祝我早生贵子。我一口闷下,再次醒来却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贞,没追查凶手,而是极尽嫌弃:“这婚事就不该落在你头上,明天你姐姐…
《再无家人》精彩章节试读
我和港圈最受宠小少爷结婚前夜。
假千金送来一碗莲子羹,祝我早生贵子。
我一口闷下,再次醒来却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
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贞,没追查凶手,而是极尽嫌弃:
“这婚事就不该落在你头上,明天你姐姐替你嫁了。”
“过几天,我让人送你去海岛。”
海岛。
是父亲专门处理死人的地方。
姐姐得意的目光刺破真相,我跪在地上求他们鉴定那碗羹。
一向维持体面的母亲却指责我是个疯狗:
“野东西还敢栽赃我从小宠到大的千金宝贝?”
父亲更是淡漠得没情绪:“就算是,那又如何?”
“社会血雨腥风,坏人多得是,自己技不如人就得认。”
好啊。
那你们技不如人,被我送去见阎王时,可得多夸夸我。
1
我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不是害怕,更不是恳求,而是担心父母发现我眼底滔天的杀意。
被父母认领回家前,我杀过三个人。
他们都要伤害我,别我送去见了阎王。
我第一次杀人,还很小。
酗酒家暴的养父,被我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推下了九楼。
他用椅子砸断我一根肋骨,我要他一条命。
这很公平。
吓疯了的养母在警察前指认我是凶手,让他们赶紧抓走我这个小畜生。
可惜那年我还很小,瘦弱得像一根草。
警察明显更信我的说辞,是夫妻俩闹矛盾,养母误杀了养父。
于是,警察带走了养母,我成了没家的野孩子。
还是邻居奶奶心好,说要给我一个家。
她拿着风筝,说带我出去玩。
可一下楼,她却将我推入了一辆黑不见天日的面包车:
“山里老光棍就喜欢这种小女娃,能买个好价钱。”
我掏出身上的指甲刀刺瞎了司机的双眼,刺了整整四十八刀。
最后,抢了方向盘,送他上了西天。
失控的面包车撞向石墩,登时起火。
火光冲天,我笑容怎么也掩盖不了眼底深深的失落:
“奶奶,风筝着火了,我们放不了风筝了。”
我没有犹豫刺伤了邻居奶奶,跳车而逃。
我送了他们一场免费的火葬。
可惜却不能听到他们对我说谢谢了。
我牢牢记住了养母曾说过的,我亲生父母的所在地和名字。
港市,凌家。
从此,这便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所有人都说有娘的孩子是块宝。
我信了。
我咬着牙活到今天,却差点只活到今天。
所以,看养父从九楼坠落得那刻,我的心也倏然落了地。
养父母虐待我,养父醉酒,坠楼而死。
邻居奶奶把我绑上人贩子的面包车,被烧死。
绑我的人贩子司机,被我抢了方向盘。
这一年,我亲手送走了三条命。
我是个从地狱爬上来的恶女。
凌家,是我心中唯一那点美好。
所以,我花了十年抵达港市,只为了回到凌家,抓住仅有的美好。
这十年我反击了很多企图伤害我的人。
但,我金盆洗手,都留了他们一命。
因为我在私立小学捡瓶子的时候学会了一句话。
“人之初,性本善。”
凌家,应该就是这样一个和平温暖的净土。
我怕极了凌家嫌弃我手染鲜血,所以我决定之后都善良一点。
2
当我终于到了港市,站在高耸入云的凌氏集团楼下。
我一直低下的头终于仰了起来。
凝望凌氏大厦最高处,前台说那是凌氏董事长的办公室。
他就是我十九年未见的父亲。
我的沉寂的心火热了。
这条路我走了十九年,终于走到了终点。
我再也不是没人要的小孩,再也不是没家的野种。
前台小姐盯着我和父亲七分相似的脸喃喃自语了五分钟。
她说,我比凌氏千金更像董事长。
“像,太像了。”
但她不敢直接放我进去找董事长,而是请示了上级。
恰巧那天二伯进电梯前看见了我。
他看见我的脸,也愣住了。
听前台小姐说完更是兴奋得将嘴咧到了耳根:
“我带她上去!”
听说那天凌氏大小姐失去了继承股权的资格。
父亲差点丧失在凌氏集团话语权,失去对集团的掌控。
和亲生父母的第一次见面是消毒水味。
我在医院待了一周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最重要的是,父母做了五次亲子鉴定。
我能理解。
只要证明我真的是他们的孩子。
他们就会爱我了。
和亲生父母见的第二面,父亲说:
“联姻吧,既然是我的女儿,就要发挥价值。”
我很高兴。
在父亲这里我能拥有价值,我能发挥余热,我不再是一个没人要的废人。
他又说:“叶家六少,是个瘸子,也是一个刚认祖归宗的私生子。”
“但——”
父亲话锋一转:“叶老很喜欢他。”
“他手上有凌氏急需的项目,你一定要哄他合作。”
“嫁给他,你不吃亏。”
身体的瘸怕什么?
心理残疾的养父母也没能奈我何呢。
我毫不犹豫答应了婚事。
可为什么父亲赞赏的眼神下是浓到化不开的鄙夷和嫌弃?
第二天,我早起给他们做了三杯港式奶茶。
父亲一口没喝,母亲假笑了几声。
只有被宠成公主的凌氏千金嫌弃地摔碎了茶杯:
“以后不允许脏货进厨房!谁知道身上有什么病毒。”
我登时狠狠松了口气。
原来是怕我手脏,不是知道了我手上有人命,沾染了盖不住的血腥。
和亲生父母见的第三面,父亲问我在哪儿读书。
我说:“从没上过学。”
父亲根本不像故事写得那样,说可怜的姑娘,再送我去读书。
他手一颤撕碎了财经报一角:“文盲?”
“认字吗?”
我又摇摇头,说不怎么认字。
谁知父亲脱口而出,骂我是个废物。
“凌氏从不养废物!”
我吓得说不出一句话,比第一次送养父去见阎王的时候还害怕。
3
我害怕。
害怕刚拥有的家就消失了。
“爸,我能学!您让我学什么,我都能学会!”
父亲眼底的厌恶缓缓浮现,但被他狠狠压住:
“好。”
“半年,我只给你半年。”
那半年,我每天只睡三个小时,看了无数次凌晨四点的港市。
凌氏千金不满我整日待在家中吸血啃老。
“你认祖归宗,就是为了享清福吧?”
“不为凌氏做贡献,却不要脸地要成为凌氏一份子。”
她撕了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笔记本。
将碎屑洋洋洒洒撒满了书房的木地板。
她说:“垃圾不待在垃圾桶,就会造成肮脏和混乱。”
“管家!”
“给这外来货换个书房!”
从此我住进了阴冷的地下室。
比凌氏的保姆住得还差。
父母知晓此事只是让凌宵月不要闹得太难看。
至少面子上得过得去。
“凌氏毕竟是港圈有头有脸的豪门,家丑不能外扬。”
凌宵月微勾的红唇满是戏谑:
“爸,你放心,我不会玩死她的。”
“让我失去了股份,让二伯那一支的势力渗透进集团。”
“凌忆南有一百命也不够赔!”
说起这个,父亲的脸色也难看了下去。
一直安静地母亲缓缓吐出口气:
“前十九年是凌氏欠她的,也许……”
“这次她就是回凌氏讨债的。”
父亲脸色愈发难看,看向我时那股厌恶也再也压抑不住。
从此,凌宵月对我的欺辱,父亲再不阻拦。
他就那样静静地注视着,注视凌宵月将一整碗意大利面浇淋在我头上。
看凌宵月当众扇我巴掌。
看凌宵月在生日宴让我学狗叫,唱出生日快乐歌。
我以为,都是因为我没文化,无法给凌氏做贡献。
而凌宵月是耶鲁大学的优秀学子,能让凌氏长脸,能助力凌氏的商业版图。
所以,父母才如此纵容她欺负我。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这道理我明白。
就像那些死于我手之人,其实不能怪我心狠手辣。
要怪也只能怪他们生了恶胆,又技不如人。
后来,我终于交出来雅思八分的答卷。
也成功通过英伦顶尖高中的面试,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可为什么父亲对我的态度没变?
他说:
“你去读书,婚谁结?”
他让我三个月内完婚,读书的事不重要。
婚礼筹备阶段,叶家六少一直瘸着腿好了。
原来他一直在装病。
短短一个月,叶六少以雷霆手段彻底洗牌叶家内部势力。
他成了叶家最年轻的掌权者。
凌宵月在父亲跟前哭了三天三夜:
“爸,那野东西怎能嫁给叶家掌权人?这不是给凌氏丢脸吗?”
起初,父亲说,我和叶六少的婚事早在半年前就召开了媒体发布会。
这段时间更是没休止地大肆宣扬。
就是为了让所有人知道港圈两大豪门强强联手了。
可,凌宵月一碗莲子羹将事做绝。
父亲看着满地得荒唐和混乱,抄起手旁得红酒砸破了我的头:
“你怎么不去死!不知廉耻的贱东西,你怎么可能是我的女儿?”
4
“我怎么可能有你这么脏的女儿!”
若,叶六少还是个瘸子。
婚前的一场沉沦,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乱。
但,他现在是叶家掌权人。
好巧不巧,他上午刚在采访中说,未来的妻子必须干干净净。
“宵月,你去嫁吧。”
“至于凌忆南,就说死了,过几天送她去海岛。”
父亲要杀我?
被玷污的人是我,为什么要失去生命的也是我?
我求救般看向母亲,没想到她直接撇过头:
“野东西休想攀咬宵月!”
“我娇生娇养十九年的女儿是你这野东西能比的吗?”
可是妈妈,明明我才是您的亲女儿。
我才是该被娇生娇养的人。
为什么您要给夺走我十九年人生的凌宵月这么多爱。
这么多我从未享受和体验过的母爱和亲情。
我笑出了眼泪。
既然都想送我下地狱,那就一起吧?
黄泉路上,我们也要做一家人啊。
婚礼定在了泽西岛。
英吉利海峡温暖的海洋气候将咸腥微风从地平线吹向海面。
凌宵月一身镶钻白纱犹如闪烁圣光的天使。
而我被锁在游轮最黑暗的地步,嗅不到一丝风。
但黑暗才是我的主场。
这场婚礼,也只有我才会是新娘。
凌宵月如我预料般推开了门。
“凌忆南,想要和我抢东西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她将我偷偷塞给叶六少的蕾丝内衣砸在我头上:
“以为这样能留住叶少的心?”
“下三滥手段也就你这种流落在外,未受教化的野种能干出来!”
凌宵月满身洁白与此间黑暗脏污格格不入。
她脑后重重叠叠的头纱犹如天使圣光,衬得她高贵洁雅。
我狠狠装进她得意的目光:
“是吗?”
“那你觉得我几斤几两呢?”
捆绑的绳索早已被我用铁片割开。
我一个蹬腿用断裂的绳索勒住了凌宵月的脖子。
我低声提醒:“小心些,别弄脏了我的婚纱。”
凌宵月的生命在我手上快速流逝。
我说:“不过,我能告诉你,你现在几斤几两。”
“21克。”
因为,灵魂的重量就是21克。
凌宵月,你现在只能当孤魂野鬼了。
我从她的尸体上扒下婚纱,细细捋平褶皱。
我的未婚夫,我怎会让他娶别人呢?
我将凌宵月的尸体藏进暗无天日的船板下。
穿上婚纱,我抬手用头纱挡住了面容。
爸妈,亲生女儿出嫁才需要亲自参加。
凌宵月那凌氏假千金,我给你们换下来了。
化妆室内,母亲见到我松了口气:
“凌忆南没对你怎么样吧?她是半个死人,万一发疯再伤着你了。”
我摇摇头,没有说话。
我死里逃生,多年磋磨回到凌氏。
这一路,凌氏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和希望。
可,就是这希望,仅半年就成了要我命的绝望。
狗屁性本善!
就是该通通杀掉,才能让他们明白人和畜的差别。
才能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人之初。
花瓣炸散于晴天,我圣洁如下凡的天使。
父亲握住了我的手:“过了今晚,你就是凌氏唯一的千金。”
“你想要的,爸爸守诺了。”
“爸爸想要的,什么时候能拿到?”
他一直想要叶六少手中一条生产线的合作权。
比起让女儿嫁给瘸子,他更看中钱。
我没开口,只是微微点头。
不是表忠心的顺从,而是在说:杀人不过头点地。
我要开杀了,你猜谁能活到最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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