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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是公孙十年黎清歌的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免费阅读

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小编是一枚老书虫,年代小说的套路也都非常熟悉,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公孙十年黎清歌的故事,作者“良辰美景111”也比较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目前小说已经更新316623字,最新章节第150章 番外 一生唯爱一人。这本书又名《美女知青被读心后,女主被退婚了》。

一、作品简介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的作者是良辰美景111,主角是公孙十年黎清歌。主要讲述了:众人一言难尽的看着黎清歌拎着粮食轻松进了厨房,她留下二十斤,剩下的放屋子里。大家一起吃饭,每个人需要交一定的粮食,做饭也是平均分配,大概今天太晚了,还没人提到这件事。黎清歌进了屋子,快速洗漱完就钻进了……

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女主的性格真的很好,感觉像三伏天喝冰镇汽水一样爽,她不会烂好人,也不会因为知道剧情就随随便便去报复谁,或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小说里的土著都只是一些纸片人之类的,这本书的女主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不是那种明明很强前期却要各种被刁难不反抗非得最后才还回去,那种真的让看的人都觉得憋屈,更有一种是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居然选择原谅伤害自己或者是家人的人

很好看,女主打得了坏蛋、斗得过仇人、怼得了极品,还能到处吃瓜。男主属于后盾,被迫吃瓜津津有味,对女主也是一世恩爱不移。文里的3个系统,除了女主的系统,另外两个就是来搞笑的,永远都是在失败和努力的路上,实打实的《失败乃成功之母》偷笑

三、作品赏析

众人一言难尽的看着黎清歌拎着粮食轻松进了厨房,她留下二十斤,剩下的放屋子里。

大家一起吃饭,每个人需要交一定的粮食,做饭也是平均分配,大概今天太晚了,还没人提到这件事。

黎清歌进了屋子,快速洗漱完就钻进了被子。

大队长说他们运气好,春小麦上个月收完了,明天开始就要收割水稻。

东北的水稻大多数长在水田里,东北的黑土地极其肥沃,种出的水稻也是颗颗饱满,香味浓郁。

大队长给新来的知青明天放假去买东西,后天再去上工。

看到黎清歌秒睡,白薇一阵气闷,有种有气无处发的感觉。

迷迷糊糊折腾到四点才沉沉睡去。

她只觉得刚睡着呢,就被黎清歌洗漱的声音吵醒了。

白薇翻了个身,不满地说道:“清歌,下次轻点,吵到我睡觉了。”

黎清歌没搭理她,梳好了头发就出了屋子。

院子里大家都在各忙各的,有做饭的,有闲聊的。

看到黎清歌出现,老知青再次受到了美颜暴击,昨晚天黑看的不是很真切,今天看着,更加美的惊心动魄。

党爱国眼里带着一丝热切:“黎知青,你醒了。”

黎清歌点点头。

何秋菊狠狠的剜了她一眼,好似和党爱国说一句话,就能把人给抢走了似的。

【有毛病吧,这种渣男白送我都嫌脏,也就何秋菊把他当成宝。】

公孙十年吊儿郎当的斜斜倚在一旁看热闹,和火车上见的那个危险的男人,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温少卿:这个黎清歌长的也太美了,难怪何秋菊感觉到了威胁。

白薇穿了条裙子也走了出来。

黎清歌意外挑眉,女主不睡懒觉了?

白薇迈步走向公孙十年:“十年哥哥早啊。”

黎清歌意会:原来孔雀开屏撩男主来了。

公孙十年一脸烦躁,收起刚才的吊儿郎当,这女人听不懂人话似的,真的好烦。

他转过头去,绷着脸不说话。

白薇被晾在原地,尴尬极了。

还好有人及时解救了她。

穆川出声喊道 :“薇薇,吃饭了。”

当她看到桌子上的早饭,玉米粥和昨晚剩下的咸菜,白薇立即瘪了嘴。

何秋菊最看不惯这些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了。

她开口讥讽道:“不想吃就别吃,社员们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你一天吃三顿还挑肥拣瘦,毛病。”

白薇已经眼泪汪汪了。

【啧啧,眼泪真多,估计舔狗一号要出场了。】

果然,穆川出声道:“何秋菊,不会说话你就闭嘴,薇薇吃自己的粮食,又没吃你的,用不着你多管闲事。”

何秋菊脸色黑了,她不禁将视线投向党爱国,期望他能站在自己这边说点什么,然而她注定要失望了。

党爱国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她这里。

两人距离很近,她狠狠的在党爱国腰上拧了一把。

“嗷!”

党爱国疼的从小凳子上跳了起来。

他不解又愤怒的看了眼罪魁祸首。

何秋菊也恼怒的瞪了回去。

党爱国打圆场道:“大家快吃吧,吃完了早点去公社买东西。”

他坐下来继续吃饭,何秋菊气不过,吃了饭就把党爱国拉到了房屋后面。

“爱国,你刚才为什么不帮我,你看白薇那个贱人,还有人帮她呢,你还是不是我对象了?”

党爱国在这一刻心里想了许多。

看到黎清歌的第一眼,他就决定把这个女人搞到手,以前觉得何秋菊还算小有姿色,现在和她一比较,简直就是庸脂俗粉。

不知道他眼光为何那样差,看上眼前这个女人,肯定是被猪油蒙了心。

不如慢慢冷落她,让她自己受不了提分手,他就不用负责任了。

至于村支书的女儿沈思思,他还得罪不起,那就先哄着,等什么时候可以回城了,再踹了她。

那女人虽蠢笨,但是身材好啊,可以任他为所欲为,想想有几天没和她去小树林了,身上某个部位开始充血,等过几天就约她。

这两个女人都不是他的最佳选择,黎清歌才是,想想黎清歌那纤细的腰肢,摸上去肯定很柔软。

还有那傲人的山峰,凭他丰富的经验,这女人是他见过的身材最好的女人,还有那张脸,那红润的唇,品尝起来应该很甜美吧?

“爱国。”

“党爱国。”

何秋菊一连喊了他好多声,才得到回应。

党爱国颇为冷淡的看着她:“秋菊,你怎么就不知道理解我,我是知青点负责人,不能感情用事,不然别的知青如何服气,你不理解我就罢了,还来质问我,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何秋菊听他说完,忽然间就心虚起来,难道真是她做的不对?

刚才还理直气壮的样子,换成了讨好的表情。

“爱国,我知道错了,你别生气了。”

党爱国一把甩开她的手:“好了,我要去上工了。”

“爱国,爱国,你等等我啊。”

躲在墙角的黎清歌免费看了一场好戏。

【了不起啊,这党爱国真是pua的一把好手,看这何秋菊被他拿捏的死死的,渣男可真是有本事啊。】

躲在另一边的温少卿随手推了推公孙十年:“我说什么来着,跟着黎清歌,绝对有好戏看。”

黎清歌回屋换了身衣服,打算去公社。

她穿了一件格子上衣,一条黑裤子,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这随意的打扮都掩不住她的倾城之姿。

温少卿看了一脸惊艳,他转头看向发小,公孙十年的眼神在黎清歌身上停顿片刻就移开了。

他摇了摇头,这个发小的心思,他是猜不透。

五人起得晚,也没赶上村里的牛车,只能走路去公社。

他们就像分成了三组,或远或近走在乡村的小路上。

黎清歌一个人在后面走着,最前面是穆川和白薇,中间是公孙十年和温少卿。

【今天去公社还有一场好戏可看呢,一会就能看到白薇的堂哥,舔狗三号,表演现场吃狗屎可还行。】

温少卿听到她的话,眼睛都瞪大了,什么,有好戏可看,哪里能少的了他呢?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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